摘自《新兴际华集团网站》“集团公告”2013-11-15
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资委《关于规范央企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制度》(新际资〔2011〕529号)文件,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建立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工作已圆满结束。
我公司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司网站发布了建立集团公司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公告,公告期满对各入围资产评估机构的申报资料按统一标准进行了比选,最终确定入库评估机构12家,现对评审结果及评估工作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12家入库评估机构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1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天目苏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2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信永中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陕西中和同盛矿业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3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4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中通诚(天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 | |
5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6 |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7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国融兴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北京国融兴华矿业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8 |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9 |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国泰大正天平行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 |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 |
10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1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中同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12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上述12户评估机构全部具有证券期货业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中联、中和、中企华、中通诚、中锋、国融兴华、中资、大正海地人、中同华都具有土地评估资质;中联、中和、中企华、中通诚、国融兴华、中资都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
二、评估工作有关规定
1、新兴际华集团各级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应当从集团公司建立的备选库中选聘。选聘的方式包括公开比选、竞争性谈判(或招投标)等。
2、集团公司对评估机构的服务质量、执业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评价,并对评估机构备选库实行淘汰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淘汰出备选库,并在三年内不再作为评估机构备选库入选单位:
(1)已不符合评估机构备选库入选条件的;
(2)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不诚实行为的;
(3)泄露新兴际华集团公司及各级企业公司机密的;
(4)执业水平、执业质量不高,所出具的中介执业报告经专家审查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
(5)工作失误造成被服务单位或委托方重大损失的;
(6)无故推脱或拒不承接委托服务事项的;
(7)集团公司评估机构选聘工作小组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1、进入集团公司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各评估机构见本公告后应及时与集团公司联系,我们会将《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制度》发至各家评估机构,请各家评估机构在涉及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的执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2、集团公司评估机构选聘工作联系人:
方庆军 电话:010-59290123 邮箱:[email protected]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